来源:中国资讯网
财务部网站6日消息,为贯彻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国务院批转发扬革新委等部门有关深化收入分配准则革新若干见解的告知》有关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认识,财务部决定从2018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此前上缴比例为5-15%不等。
2018年2月,《国务院批转发扬革新委等部门有关深化收入分配准则革新若干见解的告知》提议,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局部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有关全面深化革新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议了划拨局部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量化目标,即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务的比例要提高到30%,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编辑:赵婷)